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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如何防范治理网络谣言

发布时间:2024-05-02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上的信息传播日益便捷。然而,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和增加流量,不惜捏造事实、制造话题,甚至侵犯他人权益

  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宁夏打击网络谣言的措施有哪些

  如果遭遇网络谣言该如何自我保护?

  

  网络谣言危害大 这些网民被处罚

  

  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信任和共识,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近日,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民警结合案例,阐释了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所产生的危害及后果。

  危害一: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网络谣言形成一定规模,就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广大网民的慌乱,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案例:有网民散布“灵武市喜耀饭店中毒事件”相关的不实信息,银川市公安局依法封堵删除谣言信息,查处一起编排恶俗、卖惨“剧本”谣言视频,依法对造谣者采取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近日,网民马某为博取关注,故意捏造“紧急通知口蹄疫爆发了”的虚假信息,并发布在某网络视频平台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马某被吴忠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银川市民马某夜为吸引流量,在某视频平台发布涉宁夏地震灾情的谣言视频,内容为“最近地震蔓延到宁夏了,宁夏将有六点几级的地震,消息是我亲戚在地震局工作的同学说的”等虚假信息,累计点赞4次、评论1条。经银川市公安局调查,马某夜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银川市公安局依法对马某夜予以行政处罚。

  危害二:扰乱人们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人们经常为了一个虚假的谣言而表现出种种不适当的行为,尤其是面对有关自己切身利益的谣传,人们就更加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判断力,从而从内心深处觉得这就是真的,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弄得人心惶惶。

  案例:银川市查处一条“绿色食品还原剂洗鱼洗出毒素激素”的谣言信息,依法对造谣者批评教育并进行普法宣传。

  案例:2024年1月7日,网民杨某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经查,杨某某为博流量,虚构事实发布谣言,引发平台舆论关注。目前,吴忠警方已依法对杨某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危害三:破坏政府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案例:中宁县居民樊某忠为“博眼球”,在某视频平台直播中编造谎言称“海原县关庄乡有人冒充警察,开警车穿警服骗了村民30万”,引起100余名网友围观。经中宁县公安局依法调查,樊某忠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中宁县公安局依法对樊某忠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涉嫌触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犯罪。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谣言有哪些常见类型

  

  当前网络谣言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哪些话题?“网络水军”在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中有哪些表现形式?近日,记者邀请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网络案件侦查支队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该负责人说,2023年12月5日以来,宁夏公安机关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的监管,推动网络舆论生态常治长效。截至目前,宁夏公安督导网站平台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14条,敲打整治网站平台70余家次。根据对这些信息、线索和案件的梳理分析,大致可以把当前网络谣言分为以下几类:

  凭空杜撰:为了吸引眼球,谣言者不管真实性是否被验证,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编造杜撰,绝大部分谣言都属于这一类。

  案例:贺兰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网民余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图片,声称“小孩在校园遭受欺凌无人管”,该信息被网民大量转载、评论。经查发现,余某为达到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的目的,故意以一张小孩受伤照片重复多次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平台发布,引发网民转发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贺兰县公安局依法对余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吴忠市居民李某燕为吸引流量,在某视频平台发布“我所在小区的一名女子因情感纠纷跳楼”虚假视频,累计点赞4次,评论1条。随后,吴忠市公安局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李某燕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吴忠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燕予以行政处罚。

  夸大其词:这种谣言往往有基本的素材,但对事实进行了夸大和凭空脑补。这种谣言迷惑性较大,唬住的人也更多。

  案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企业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燃,造成2名巡检人员轻伤。2月1日,中宁县居民徐某静为吸引流量,在明知事故具体伤亡情况下,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爆燃视频,并在视频评论区发布“死了11个”的不实言论,累计点赞37次、评论5条。经中宁县公安局调查,徐某静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中宁县公安局对徐某静予以行政拘留。

  断章取义:这类谣言主要是从某个完整的内容中摘取其中的一小段,罔顾上下文和具体情况,就大肆传播并不加以解释,最后造成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理解,令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会。

  拼凑剪接:这类谣言的基本素材是真的,但有其特定背景、地域、条件和处理结果,脱离了具体的背景和场景被使用,就成为谣言。

  案例:3月22日,西夏区公安局工作中发现,网民丁某某为博取眼球获取粉丝关注,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并配文“宁夏霸凌”,杜撰文案。经查该视频曾被陕西警方官方通报,并非宁夏事件,西夏区公安局依法对丁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假戏真拍:网络传播中那些被人为设计的情节与场面,如有剧本、有情节、有演员的摆拍,网友难以分辨真假,拍出来的视频一经传播,往往会引起高度关注,话题度很高。

  案例:盐池县公安局工作中发现,网民张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虚构“剧本”视频,该视频被大量浏览、转发,引发公众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张某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量获取利益,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信息,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网络案件侦查支队负责人说,还有几类网络谣言也比较常见,如辟谣求证,指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用自己的小号发布一则谣言,然后用自己粉丝多流量大的账号进行转发,话术是“求证真假”。在这所谓的“求证”中,谣言得以传播。还有就是半真半假类,这种谣言往往是真假掺半,让人难以分辨。

  给出笼的网络谣言套上缰绳

  

  近年来,宁夏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惩治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网络谣言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各类网站平台综合治理。

  据悉,公安部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安排,宁夏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不断强化不实信息巡查处置,依托各警种主动发现的同时,公布举报方式扩大线索发现渠道,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逐步完善网络谣言打击查处、辟谣宣传、综合整治等全流程处置模式,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编造、传播警情、灾情、疫情、险情等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网络案件侦查支队长杨羿说,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现谣言线索1700余条,侦办网络谣言90多起,行政拘留38人。

  据悉,宁夏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适时发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综合运用警情通报等形式进行辟谣,拍摄宣传片、短视频等对广大网民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册、讲解PPT、案例分析,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公布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稿129次,召开网络大V见面会42次,进校园、进企业等线下宣传263家次。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清朗行动,打击治理网络谣言,全力做好网络举报和辟谣工作。

  据悉,2021年宁夏互联网辟谣平台正式上线,2022年宁夏辟谣微博、微信账号开通,建立了宁夏互联网举报宣传和辟谣工作矩阵,截至目前“一平台、两账号”共发布辟谣、科普稿件2200余条。2023年,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联合各市网信办,40家区直部门、中央驻宁单位,10家媒体及网络平台建立宁夏网络联合辟谣工作机制,形成全区联动辟谣工作合力,及时发现谣言信息,快速核查谣言线索,迅速发布辟谣稿件,进一步加强网络谣言治理,有效挤压了谣言传播空间。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开展辟谣工作,构建了打谣辟谣矩阵、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体系,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畅通举报、及时处置的一体化机制,进一步营造清朗网络空间。”4月9日,吴忠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吴忠市开发建设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开设“辟谣打谣”栏目。截至目前平台共发布医疗健康、科普知识、谣言澄清等辟谣信息1500余条,清理互联网违法违规不良信息内容6800余条,处置违规网站和账号73个,约谈教育违规主播59人,行政处罚16人。

  网上被人造谣,应该怎样做

  

  网络谣言是如何产生的?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答疑。

  该负责人介绍,就目前的互联网舆情来看,视频平台等自媒体平台因信息发布便捷、传播速度快、受众用户多、影响力大等原因,成为网民表达不满、造谣传谣的首选。自媒体时代,网民仅需一部智能手机便可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相对宽松,网络实名制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网民在虚拟社会具有广泛的任意空间,任何人都可以注册自媒体账号,并随时发布、转载相关信息,信息不需要严格的层层审核,也无须任何成本,因此谣言与虚假信息的发布变得非常容易。

  此外,自媒体时代下衍生了流量经济、粉丝经济,有些谣言的出现其实是既得利益者的一种商业化炒作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会抓紧敏感舆情事件故意在互联网上散播谣言或借机推波助澜吸引流量,其目的就是为了商业化炒作营销与变相推广,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面对“网络谣言”,网友们该怎么做?

  

  银川市公安局一位民警支招:当听到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时,大家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盲目相信或传播这个信息,而是应该通过多方渠道去核实这个消息的真实性。比如我们可以查看官方媒体和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或者向专业人士请教。

  也可以通过查看新闻来源的网站域名、文章的撰写时间以及作者等来判断其可信度;同时要学会识别文中是否存在夸大其词或者故意煽动情绪的言辞,只有学会辨别真假才能避免被谣言蒙蔽双眼。当遇到无法确认真伪的消息时,我们应该谨慎对待并避免将它们传播出去。如果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转发了这些虚假信息很可能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困扰甚至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还可能加剧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甚至会出现浪费公共资源用于处理虚假信息等问题。所以在无法确定消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切勿轻信并随意转发。如果遇到网上被人造谣的情况时,要保存谣言证据,如截图、视频、音频等,然后去就近的派出所报案。据介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21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依法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xwzx/gayw/202404/t20240426_4523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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