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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没牌就确认不了权属?执行法官看到路边的摄像头,计上心来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的车了,就停在他住的小区路边,您快来扣车吧!”四月的一个早上,海淀法院执行法官韩毅强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小李之母的短信。

  这是一起未成年子女要求亲生父亲支付抚养费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母亲李女士与被执行人何先生同居并育有一子小李。双方分手后,由于何先生未履行父亲的责任,小李将何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抚养费,海淀法院判决何先生每月支付李欣抚养费800元。

  随着李欣的成长,生活学习等各项开支不断增加,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显得捉襟见肘。而且,何先生并不按期支付抚养费,使得小李不得不多次立案执行。据统计,自2014年至今,小李已先后十八次申请执行要求何先生支付抚养费。2022年,小李再次起诉何先生,要求其一次性支付自2022年起至成年的抚养费。同年,海淀法院判决何先生按照每月1500元标准一次性支付小李自2022年7月至2027年7月的抚养费85500元。判决生效后,何先生未足额履行,小李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海淀法院依法向何先生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何先生迟迟未履行亦不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试图联系上何先生,但未果。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实地走访了何先生的住处,发现屋内只有其母亲在家,当问到何先生下落时,何先生之母表示“不清楚,不知道,也管不了”。由于何先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了一辆奔驰牌小汽车外,名下无房产登记,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何先生名下的奔驰车或许是本案执行的突破口。

  为此,执行法官韩毅强迅速前往车辆管理所,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同时对车辆状态进行查询,发现该车辆上无抵押。车辆查封后,如何找到车辆的下落并扣押是动产执行的关键。经调取车辆行驶记录,执行法官发现,该车一年之内仅有两三条行驶记录,不足以确定车辆活动范围。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之母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她对何先生有一定的了解,会去何先生的活动区域寻找。

  终于,案件迎来了转机。李女士在多方查找后确定了车辆的位置,之后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车辆找到了,孩子的抚养费就有着落了”,在前往执行现场的路上,执行法官韩毅强对助理说。然而事情并没有预想的顺利。

  执行法官到达执行现场后,发现李女士口中所称已找到的车辆并没有悬挂车牌,而车牌是识别车辆身份的主要依据。对此,李女士解释称:当时她在附近找车辆下落,正好撞见何先生要把车牌装到车上,据此推断应该是停车的时候卸下了车牌。听完李女士的解释,执行法官在主驾驶玻璃下寻找车辆识别号,然而车辆识别号却“恰好”被一张纸遮住。虽然车辆品牌、型号、颜色、外观与登记信息基本一致,但这些仍不足以证明这就是何先生名下的车。由于暂时无法确定车辆身份,被执行人的奔驰车似乎在执行法官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就在这时,执行法官注意到路边分布着不少监控摄像头,再联想到李女士刚才的话,执行法官认为何先生在拆装车牌时一定有被拍下来的画面,可以调取道路监控录像来确定这辆车的身份。果不其然,通过查看监控发现,该车辆主要是由被执行人何先生驾驶,监控还显示了何先生拆装车牌的画面。同时,李女士也向法官提供了奔驰车悬挂车牌时的照片,经比对,现场车辆的损伤痕迹等外部特征与照片基本一致。执行法官此时已经确信眼前的这辆无牌车就是登记在何先生名下的奔驰牌小汽车。

  随后,执行法官对该车辆进行扣押,并将扣押裁定张贴在被执行人所在小区。不久,被执行人何先生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会尽快凑钱支付抚养费。

  目前,被执行人何先生已经向法院缴足案款,案件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何先生未按交规悬挂车牌一事,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执行法官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不支付或不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给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对于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人民法院将重拳出击,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ts1/zxsk/202405/t20240507_1664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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