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河粉、烤肠、小零食……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众多,这些餐饮小吃店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谁来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筑牢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防护墙”,守护在校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4月中旬,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针对履职中发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活动,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情简介
梁子湖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在办理李某某猥亵儿童案中,针对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开展防性侵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时,收到线索反映学校周边小吃店不同程度存在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及质量差问题。获悉线索后,检察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发现某小吃店餐饮经营许可证过期且未及时延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履职拧紧未成年人
食品安全保护“安全阀”
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梁子湖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涉案经营场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商家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行动,对违规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事项,督促商户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共画未成年人
食品安全保护“同心圆”
4月18日,梁子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共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查看证照、查看台账等方式开展排查,围绕校园周边小商品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证件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等进行检查。检查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商家要严把食品安全关,严防“三无”、假冒伪劣、超保质期等食品流入市场,提升商家守法经营意识,守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切入点,探索“刑事办案+N”融合履职模式,积极构建“多元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之力促多方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稿件来源:鄂州市委政法委,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