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治报记者 曹永学
“遇上这样的事真不知道怎么办好,又生气又上火,多亏了法院的调解,事情解决了,心里也不堵了。”
4月23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两个法官工作站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当事人李某焦躁的心终于平静下来,由衷地表达了对特邀调解员的谢意。
家住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道的李某,在留营街道某小区有一处空置房。前不久,空置房楼上水管漏水,赶巧楼上租住户出差,家中无人,结果造成李某家两个卧室和客厅的墙壁及家具、电器等物品不同程度受损,造成经济损失。事发后,李某与楼上房主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没有结果。
李某来到驻长兴街道法官工作站,驻站特邀调解员刘继红发现纠纷房产位于留营街道办事处,于是主动联系驻留营街道法官工作站的特邀调解员相敏说明情况,两人决定联合处理这起纠纷。
她们深入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纠纷原委及双方争议焦点、诉求,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法明理,向当事人解读已生效的判例,分析、查看租房合同条款,结合民法典有关违约条款责任的规定,释明楼上房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且房主有对租户行使追偿的权利。经过两名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由楼上房主负责对李某家的全部墙壁进行粉刷,李某不再要求其他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这次跨街道联合调解,是桥西区法院驻社区法官工作站的一次有益尝试,它让调解人员深切体会到“创新”寓于初心的道理。只要设身处地解决群众的糟心事,新办法、好办法就会应运而生“冒”出来,“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就能在自己手里变成现实。
近年来,网上教育培训发展势头很猛,由此带来的教培纠纷也很多。这类纠纷对于法院调解人员来说属于新问题,具有新特点。桥西区法院驻彭后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邓永辉成功化解一起网络教培纠纷,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今年1月,袁某通过某网络平台咨询了导游证考试事宜,随后与河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微信沟通,缴纳培训导游证考试普通课程费396元,后在河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推销下又缴纳了VIP课程费2800元,合计缴纳了3196元。袁某在参加第一次培训课程中,发现该公司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随后要求对方全额退回学费,前后协商两个多月无果,随即诉至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驻彭后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邓永辉接手调解这起案件时,被告方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邓永辉通过分析证据得出:双方VIP服务协议虽约定仲裁,但未载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根据仲裁法相关条款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由此,桥西区法院有管辖权。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因被告住所地在桥西区,故桥西区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原告提交的网络订单截图及付款截图,可证明原告缴纳了学费3196元。根据第一次培训课截图及原告与被告关于VIP课程的截图,可证明被告有误导消费嫌疑。
根据现有证据,调解员邓永辉对原告、被告进行“背对背”调解。原告提出返还学费不低于3000元,被告只同意退回70%学费。经过近半个月反复协商,最终被告退给了原告3000元。
此案是目前桥西区法院处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此次调解,使原告以最小的成本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调解的正义性和公平性。
桥西区法院现有驻社区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28人,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人曾经是医生,有人曾是社区工作者,有人是村“两委”干部,有人是心理咨询师……他们为了共同的法律信仰,在社区前沿的调解岗位上发光发热。
特邀调解员们将“如我在诉”理念贯穿调解工作始终。驻西里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任萍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但是始终无法联系到被告北京某公司。任萍通过关联案件当事人检索,发现该案被告在桥西区法院有其他案件且有送达地址,借此联系上被告,释之以法,晓之以理,被告最后按合同约定退还了原告服务费。
驻东里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路秀申,同东里街道办事处书记、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民警、恒大社区民调员,共同调解一起当事人对抗情绪较为激烈的家庭矛盾纠纷,初步探索了法官工作站协同社区解纷力量、派出所民警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
驻振头街道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袁世英,历时一个月不懈调解,使石家庄市某实业总公司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意向。她趁热打铁,全程陪当事人到居委会、银行履行相关手续,到法院办理撤诉,一鼓作气使纠纷案结事了。
……
这些活跃在社区前沿的特邀调解员,为了法治社会的构建,不辞辛劳,日复一日地调解社区矛盾纠纷,让社会充盈着正义和温情。今年1至3月,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驻社区法官工作站的28名特约调解员共调解结案矛盾纠纷1703件。他们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绘制着社会治理的“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