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创新法治宣讲模式——
把“书面语”换成“家常话”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国豪
新时代下,如何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老百姓“心中的法”?近年来,松溪县检察院依托“松溪讲习班”平台,创新打造法治宣讲新模式,把生动的课堂搬到街头巷尾、树下村边、自家院中,用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强化基层法治宣讲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让百姓的法律需求在身边就能满足,小事在身边就能解决。
筑牢根基
推动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有哪些呀?”
“我们打算印发的工作方案还有哪些不合理地方?”
……
近日,在茶平乡刘屯村“吃茶话事”点里,松溪县检察院干警与村民围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地攀谈起来。
今年以来,随着“吃茶话事”在县域内的全面推广,也让松溪县检察院在创新法治宣讲的“乡村路”上迈出重要一步。检察干警借助各乡镇的“吃茶话事”点,主动融入群众中,从以往的“说教式”普法转变为“交流式”“拉家常式”普法,贴近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吃茶话事’是密切群众的‘敲门砖’,用乡音传递了‘党音’,用‘家常话’代替了‘书面语’,让党的好政策‘声’入人心,把更多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既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化解基层矛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松溪县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萍说道。
欲筑其室,先筑其基。要想把党的理论政策向群众“说明白”,自己更要先“搞清楚”。松溪县检察院依托“讲习班”阅读点,定期开展检察长上党课、法律沙龙、青年干警“大家谈”等宣讲活动。通过院内的宣讲活动,检察干警纷纷表示,将持续在理论学习中汲取奋进力量,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方法和实效,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基层法治宣讲工作贡献力量。
以点带面
法治思想根植群众心田
“你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
“遇到校园欺凌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
不久前,一场由南平团市委、松溪团县委、松溪县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防校园欺凌”宣讲课,在河东乡兴业希望小学开讲。课堂上,检察官化身法治宣讲员,通过生动有趣的宣讲拉近学生与“法”的距离。
得益于松溪县“讲习班”模式的不断推广创新,松溪县检察院的法治宣讲模式也在不断完善。同时,为把握好党的理论宣讲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扩大宣讲的“覆盖面”,松溪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每位干警都是宣讲员”的理念,推动法治宣传工作逐渐从单方谋划到协调联动,从围绕中心到服务大局,实现了质的飞跃。
但是宣讲不光要“引得来人”,更要“留得住心”,想要让学生们喜欢听、听得进,非得在形式内容上下功夫不可。宣讲前,法治宣讲员会根据实际案例编写课件,并发挥“未检+家庭”“未检+学校”“未检+职能部门”机制优势,邀请老师家长、公安民警、社工等一同参与到宣讲活动中来,以情景模拟和互动让学生对案件有亲历之感,把纸面上的“法”转化有趣的互动,寓教于乐,学法于案,让法律宣讲不空洞。
今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防范未成年犯罪等内容,多形式开展未检法治宣讲活动。目前,已开展此类法治宣讲活动6次,覆盖3000余人次。
如果说,法治宣讲是为未成年人撑起了健康成长“保护伞”的话,那么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法治宣讲则是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得以创新发展“扬”起了前进风帆。
对此,松溪县检察院以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定期对县域内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宣讲,重点围绕企业法律风险、风险防控措施及企业诚信经营等进行交流讲解,努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良法善治
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期盼
民之所欲,法之所系。
在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过程中,关键是要把人民群众法治新期盼新需求同乡村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锚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目标,压实普法责任,抓好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今年1月,松溪县举行平安指导员队伍出征仪式,松溪县检察院20名干警下沉至县域内40个行政村,让“坐堂办案”变“出门问诊”,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倾听群众心声,提高普法宣传质效,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宣讲与解纷工作有机结合。
在履职办案过程中,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因身体状况无法到检察院配合询问调查,松溪县检察院为其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做笔录”“上门听证”“上门法律咨询”便民司法服务,确保法治教育“每案必教”、法治宣讲“不落一人”,让法治观念在每一户居民家中深深扎根。
在开展法治宣讲时,不仅有“干警讲”还有“群众说”,法治宣讲员认真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及宣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把党的理论和关怀“送下去”,把百姓的民意“收上来”,让“讲习班”成为听民声、聚名义、纳民智、解民忧的新阵地。
“新时代面对新需求,基层理论宣讲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做到宣讲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所喜、成效为群众所赞。”黄丽萍表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把法律“书面语”“大道理”转化为有烟火气的“家常话”“小故事”,推动“讲习班”释放解民忧的“大能量”,让基层理论宣讲“有声”更“有效”。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