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大公司肯定不会给我们这些小店直接授权,我们就是用这招牌做个广告,让顾客知道我们是卖啥的。”某手机零售店店主坦言。日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抓手,连续走访辖区多家手机零售维修商户,规范手机零售维修市场。
该家店铺招牌上华为手机商标赫然在目,同时硕大的字体醒目写有“华为手机直营店”字样,而店铺的名称只在招牌的右下角不起眼的角落用小字展示,店铺内设置“华为手机专柜”,墙上标记“售出商品概不退货”。这极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是手机大厂的授权直营店,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侵犯了生产者的商标权,同时也侵犯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切身利益,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沈北新区检察院针对违法商家擅自使用华为公司标识并以授权店的名义进行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部分商户在检察机关的普法宣传下主动撤去自家误导性招牌和广告,纠正了自身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沈北新区检察院将开展“回头看”行动,切实规范沈北新区手机零售维修市场,继续依法能动履职,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扩大调查监督工作范围,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行业治理,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合法经营者切身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