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的田间道路是否修缮完毕?”“整改后是否给春耕带来更多便利?”日前,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在田埂边与当地村民进行交谈。
据悉,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以来,沈北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并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以及辉山、马刚等六个街道办事处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推进会。会后通过线上线下多个平台和内外协作机制,对涉及专项工作的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
经过调查研判,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发现马刚街道湾道村南部和财落街道姚家村的高标准农田道路在建后管护方面存在不力情况,导致道路损毁严重,不能满足农用运输车辆和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影响春耕活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沈北新区检察院向两个街道办事处及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四件,督促其主动履职整改。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4月农耕活动大面积开展之前,及时修复了高标准农田田间受损道路。
同时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后管护监管、指导职责。这一举措及时解决了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受损问题,保障了辖区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