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了轻罪治理体系。轻罪治理已成为法治现代化在刑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为顺应新时期刑事犯罪规律趋势变化,解决制约刑事检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德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打造“侦诉审”协作配合新名片,深入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 建立机制 与德兴市公安局、德兴市人民法院会签《德兴市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会议纪要》,明确“简案快办”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办案流程等;与德兴市公安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人员责任等。 繁简分流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机制,由轮值检察官与法制民警协作配合,开展刑事案件前置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简案”初筛并标识后,由公安机关快速集中移送,由同一检察官集中办理。 简化办案 检察官采用“要素审查+集中审查”模式简化办案,提升质效。针对危险驾驶罪、“两卡”犯罪的审查要点,探索适用表格式审查报告,确保“简文书不减标准”,同时对“简案”适用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讯问、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集中起诉模式,简约化与集约化,让负担更轻,速度更快。 集中审理 检察官对“简案”提起公诉时均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托德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的刑事速裁法庭集中开庭。日前,由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件危险驾驶案已在速裁法庭集中开庭,由一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约1小时就完成全部庭审程序,7名被告人均被当庭宣判拘役实刑,同步在德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完成体检送德兴市看守所执行程序,高效便捷完成诉审判工作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