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检察院加大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力度,建立“一乡(镇、场)一检察官”工作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东经验”,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该院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重点负责联系乡镇(场)。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实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该院研究制定了《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一乡(镇、场)一检察官”工作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2024年工作安排》,明确挂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工作方向、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进度安排,有计划稳步推进“一乡(镇、场)一检察官”工作。
现场调解 加强联动协作,有效化解矛盾,各挂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与乡镇(场)政法委员等综治干部密切协作。今年以来,该院挂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联合县司法局、金川镇司法所开展了416双维护活动。对辖域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有关矛盾线索。针对村民陈某某以其子聂某某未承担赡养义务为由,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后,主动联系聂某某,从法理、情理、人伦方面,依法释明赡养老人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最终,说服聂某某签订了《赡养承诺书》,有效化解了这场家庭纠纷。 强化综合履职,释放检察效能。依托“一乡(镇、场)一检察官”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解决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山区野猪经常下山啃食庄稼,部分农民备受损失。该院受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曾某种植的庄稼经常被野猪践踏啃食,遂将网购的电子捕兽夹置放在自家农田内,静待野猪上钩,直至案发,曾某未猎捕到野生动物。 案件移送该院后,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到曾某犯罪的动机,以及曾某家庭情况,曾某身患疾病,全家以种地为生,置放电子捕兽夹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农业生产。承办检察官认为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对该案进行上门听证。既让曾某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也让旁听的村民认识到非法狩猎的违法后果,进一步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活动。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在该县四中、沂江小学等学校进行法治宣讲9场次,覆盖师生超13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有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