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砸车窗 也不撬锁 主打一个“碰运气” 两名16岁的少年 竟打起这样的歪主意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小明伙同他人凌晨作案,在九江某小区拉车门盗窃,盗得苹果手机一部。尝到甜头后,小明到安徽某地再次作案,从一辆没锁的保时捷车内盗得40条品牌香烟后再卖出。经认定,被盗香烟价值共计38640元。 之后,小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与小华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继续物色目标,在九江某酒店、某小区等地多次“拉车门”盗得香烟、茅台酒、手机等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 法院审理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明、小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明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5332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小华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25890元,数额较大,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犯罪时年龄等因素,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小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这次打开的是车门 下次进的或许就是“牢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