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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果园解纷

发布时间:2024-06-18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一起劳务纠纷,让本是和睦多年的邻里怒目相向。“既然这起纠纷起源于果园,那就让它在果园里化解。”为妥善处理该起纠纷,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当事人杨某的果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23年9月26日,朱家兄弟的父亲朱某丙在杨某果园工作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身亡。次日,杨某向朱家兄弟支付10万元补偿。因对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朱某等人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60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酌定杨某对朱某丙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除去已支付的10万元,还应赔偿9万余元。杨某不服,上诉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承办法官发现该案还存在一些疑问,而且双方矛盾有所增加,杨某不仅不愿意赔偿剩余损失,还想追回先前已支付的10万元。如果一判了之,容易导致判决难以执行,还可能增加“民转刑”的风险。为查明真相,二审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律师及原审法官等一同到事发果园。

  “他们没有尸检,为什么说是在我这工作导致去世,我按人道主义补偿了,他们还破坏了大棚和橘子。”杨某夫妇不解地说。

  “朱某丙在你这里工作了那么多年,并在工作时就突然倒地,他们把情绪发泄在你这请多包容。”面对杨某夫妇的不解,法官解释道:“这事你还是有一定过错的,在选任上,没有考虑朱某丙的身体等状况能否适应相应的劳务。其次,当时你没在现场监督、管理。”

  紧接着,法官又继续做朱家兄弟的思想工作。通过法官的劝解,杨某放下心中的芥蒂,向朱家兄弟再次道歉,并表示将再拿出6万元进行补偿。朱家兄弟接受了新的调解方案。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17/2024061757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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