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被继承人张某某因病去世,张某某留有一处房产,由于他生前未订立遗嘱,因此其妻子施某及何某一(继长女,施某与前夫所生)、何某二(继长子,施某与前夫所生)、张某(次子,施某与张某某所生)作为本案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法官指导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太谢谢你们了,考虑到我家的实际困难,专程来到我家里帮忙调解。”“我们能和好如初,多亏了你们。”……
近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老法官”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贺玉梅及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黄英娇,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原本即将达到冰点的重组家庭,彼此打开心结,再续亲情。何氏姐弟三人对贺玉梅、黄英娇由衷地表示感谢。
了解案情不能简单判决
在调兵山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黄英娇接待了何某一,通过耐心沟通,发现这是一起继承纠纷,但是这个家庭有些特殊,是重组家庭,据何某一介绍,自从其继父去世后,何某一、何某二姐弟俩与同母异父的弟弟张某几乎不联系了,现在因为父亲(继父)的遗产贸然联系张某,容易让彼此的关系恶化。
“如果只是简单判决结案,无法让这个家庭重回和谐美满的氛围。”“要尽量促成诉前调解。”
多次沟通找到矛盾纠纷堵点
黄英娇将调解任务分配给了贺玉梅,贺玉梅向何某一介绍了诉前调解的好处,征得其同意后,第一时间着手调解此案。
“这个案情虽然法律关系明确,但是家庭关系较复杂,如果能够达成调解,修复家庭关系,会达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捋顺案情后,贺玉梅立即联系了本案的其他当事人。但是其中当事人张某表示,上个月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左腿骨折,行动不便,陪护的家人白天上班无法陪同前往法院现场调解。
“张某行动不便,那我们就上门调解。”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贺玉梅、黄英娇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
在调解前期阶段,贺玉梅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联络,耐心倾听几名当事人对于被继承人留下房产需要继承及家里人之间关系的心里话,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找到矛盾纠纷堵点,通过电话访问,贺玉梅发现,其实这一家人没有太大的矛盾,主要原因是在被继承人生病期间,几名子女对其照顾时间分配问题内心产生不满,且没有及时有效沟通,导致矛盾升级,产生芥蒂。
动之以情帮姐弟三人打开心结
找到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后,与几名当事人约定好时间、地点,贺玉梅、黄英娇与书记员刘晶晶一行三人驱车来到了行动不便的张某家中,几名当事人也如约前来。何某一与何某二与多日未见的弟弟张某相见后,看到他腿上打着石膏,人也瘦了一圈,止不住地哭了,没想到几个月未见,弟弟出了这么大的意外,二人非常关心弟弟的病情。
“你们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亲生父亲就去世了,来到了继父家里,你们的继父对你们姐弟俩如同亲生的一样疼爱,一晃也生活了几十年了,这就是一家人啊……”看到这一情景后,贺玉梅说。最后,在贺玉梅的调解下,姐弟三人达成一致意见,由经济相对困难的大姐何某一继承继父的房产。
第三天,经当事人共同申请,黄英娇审查了案件材料及调解协议后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一家人打开心结,让家庭关系变得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