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3年度)》(以下简称《绿皮书》),全面梳理2023年大连中院、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环资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5个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大连中院发布的《绿皮书》数据显示,2023年,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受案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以最严密的制度和法治保护环境资源,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19件。其中刑事案件135件,同比上升70.89%;民事案件41件,同比上升95.24%;行政案件44件,同比下降44.30%。各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数量占比较高,均超过50%。
《绿皮书》显示,2023年,大连环境资源集中管辖地区法院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拓展“朋友圈”,加强相关单位的协作合作,加强诉源治理,打造争议化解“大连模式”,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巡回审判,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注重调查研究,破解环资审判难题,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
同时,大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地区法院分别对外发布《2023年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2023年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及典型案例。
大连中院还组织两级法院在“世界环境日”前夕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沙河口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董方及法官助理刘兴博参加大连广播电视台“交广有说法”节目的录制活动,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
鲅鱼圈区法院环资庭全体到鲅鱼圈区世纪广场向公众发放环境资源法律宣传资料,并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在鲅鱼圈区法院立案大厅设置法治宣传展览,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提高法治观念,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
以案说法
宋某兴等十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2年5月初,被告人宋某兴、宋某富、牟某水3人决定伏季休渔期内组织渔船出海非法捕捞。分别组织滕某、任某等人参与,有的负责前期垫付船只油料补给等相关费用,有的负责组织运输船运输渔获物并销售,有的负责记账和日常补给,有的负责给船加油加水,有的负责拆掉渔船上的北斗设备、违规关闭AIS发射信号。5月11日至12日,被告人任某从上述非法捕捞渔船上接驳刀鱼、鲅鱼等渔获物共计23125.5公斤。5月12日,被告人任某驾驶渔船返回途中被巡逻海警查获。经大连海警局高新工作站对查获的冰鲜渔获物现场称重,查获刀鱼、鲅鱼等渔获物共计23700公斤。渔获物拍卖成交款共计人民币670132元。在诉讼期间,经公诉机关委托,由专家组对本案涉及的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价值进行评估并形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修复方案。被告人宋某兴等自愿按专家意见进行了增殖放流,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验收评估。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宋某兴等8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期;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等4人单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追缴相应违法所得。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服判。
典型意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水产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针对此类案件,既要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又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将修复行为、修复结果作为量刑的重要从宽情节予以考量,从而引导、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