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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先唠“情为先”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农村邻里间的纠纷若处理不当,容易演变成具有日常性、频发性和涉及小额利益等特点的‘民转刑’案件,这些案件影响乡村和谐与社会稳定。”日前,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军、驻村四级高级检察官华文强走进帮扶点建昌县谷杖子乡包杖子村田间地头为村民进行普法教育。

  以案释法结束后,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处理邻里纠纷的几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号召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检察官还耐心细致地讲述了处理好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告知群众要以利己又利人的思路安排生活、生产,弘扬“六尺巷”精神,充分尊重相邻人的正当权益;远亲不如近邻,多点理解、多点谦让、多点善意、多点帮助,生活才会更和谐、更美好,才能举目皆是“亲”!

  将法送到群众家门口,既接地气,又有温度,是葫芦岛市检察院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缩影。该院将继续以帮扶点共建为着力点,探索把诉源治理融入乡村振兴的基层治理模式,走进乡村一线,推进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互融共进。

  头题配图

  检察官与村民面对面交流

  ·链接·

  常见邻里纠纷类型

  1.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类型:涉及土地边界、耕地使用、宅基地等问题,常因误解或利益冲突导致矛盾升级。

  2.房屋建设纠纷。案件类型:包括房屋建设过程中的遮挡阳光等问题。

  3.资源共享纠纷。案件类型:涉及水源使用、道路通行、公共设施维护等资源共享问题。

  4.家庭关系纠纷。案件类型:包括婚姻、继承、赡养等家庭内部矛盾,有时可能因处理不当而演变成刑事案件。

  5.经济债务纠纷。案件类型:涉及借款、买卖、租赁等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债务问题。

  6.感情纠纷。案件类型:家庭矛盾与情感纠葛、家庭恩怨与爱情纠葛。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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