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保护等问题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1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注重特殊人群食品安全保护,保障老幼饮食安全。联合县市监局,实地调查辖区敬老院食堂,逐一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留样落实等情况,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安、老有所养。联合县教体局、市监局等单位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改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规范操作等制度;同时对近百家中小学周边小卖部、餐饮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责令小食杂、小餐饮、小摊贩及时整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是注重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建立食品安全综合保护屏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案件不同特点灵活运用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等检察职能,促进食品安全保护问题的有效解决,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以行政公益诉讼助推食品安全保护屏障的构建。如针对博士苑莉莉副食品经营部和面食加工店销售的肉制品亚硝酸盐、饺子皮脱氢乙酸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通过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违法食品添加剂的抽查、处罚力度,有效推动违法食品添加剂问题整改落实。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如水南镇飞腾榨油坊生产经营花生油黄曲霉素B1超标案,我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市监局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局依法审查,并将有关材料抄送我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是注重多元共治,共促食品安全保护落地见效。针对涉食品处罚案件执行难问题,坚持法情理有机统一,加强食品安全保护的同时促进矛盾化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护民生”的生动诠释。充分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促成案结事了。如通过与县司法局召开涉食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圆桌会议、与县法院召开涉食品强制执行公开听证等工作,邀请食品经营者充分参与其中,既让其接受了食品安全保护的法治教育,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食品安全保护行动中来,又促成吉水县果滋鲜水果超市等十余家食品违法经营者自愿缴纳了罚款,避免了处罚程序空转,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