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达成的和解协议,助力一家民营企业重获新生。 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对债权人龙南县某设计装饰有限公司、龙南县某家具店、钟某某、廖某某等债权人共负有198万余元债务。经执行,因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均未清偿完毕上述债务,债权人钟某某向龙南市人民法院申请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龙南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钟某某对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认为其公司还在持续经营、有清偿债务的能力,遂向承办法官及管理人表达出欲与债权人和解的意愿。承办法官经了解,该公司系龙南经开区重要企业,公司在药品研发、公司规模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都有一定地位。承办法官经到公司实际走访,了解到公司确系在经营,所负债务不多,若依照破产清算处理,公司财产将贬值严重,导致债权的清偿比例较低,公司亦无继续经营的可能,各方当事人均有和解的意愿。综合上述情况,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具备破产和解的条件,遂指导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协调各方开展和解工作,指导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并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债务履行的期限和方式,公司承诺将在和解后,加大生产投入,争取早日清偿债务。龙南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由此,一家濒临破产的民营企业重获新生。 下一步,龙南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在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能动履职,助力陷入经营困境的民营企业脱困重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