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7月2日起,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开省、市、县三级治安户政部门业务咨询服务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接听、答复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咨询。
今后,群众遇到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问题,可以直接打电话向各级治安户政部门反映求助咨询,也可以对服务质量、办事效能、纪律作风提出意见建议,还可以对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进行监督。
一般情况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不需要跨县(市、区)解决的问题,向县级治安户政部门反映;涉及跨县(市、区)的问题,向市(州)治安户政部门反映;涉及跨设区市的问题,向省级治安户政部门反映。
同时还有三种渠道可与治安户政部门进行联系沟通:一是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业务咨询、办理;二是通过湖北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安局网站进行咨询,反映意见建议;三是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中进行咨询、业务办理或反映意见建议。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xxfb/595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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