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西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4年1-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674件,同比增长37.5%。其中,省检察院101件,占比1.8%;市级院731件,占比12.9%;基层院4842件,占比85.3%。全省三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进一步深化、完善、做实“三个规定”,教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强化“有问必录”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