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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引发互诉 双向引导劳企同护

发布时间:2024-07-06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7月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从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采用“释法析理+双向引导”的方式庭前成功化解因工伤赔偿问题引发双方互诉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为涉企普法和涉劳维权提供正向样本和有益参考。

  吴某原系某金属公司员工,其在作业时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十级伤残。事发后经协商,双方对工伤赔偿事宜自行达成协议(尚未实际兑付)。吴某伤愈后继续在金属公司工作,直至今年2月吴某因个人原因辞职。由于吴某认为原赔偿协议约定的赔付标准过低并提出新的赔偿主张,而金属公司要求按原协议履行,双方因此相互起诉。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将两案并案处理。

  在调处过程中,承办法官凭借涉企及涉劳解纷的丰富经验,详细审查了双方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所签订的赔付协议,发现和指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部分条款,依法核算工伤赔偿金额,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定纷止争,承办法官一面积极运用该庭专为涉企解纷及涉企普法制作的法治课本向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析理,并从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层面为其提出改进建议;一面以真实涉劳案例向吴某阐明法理关系,纠正其的理解误区。经双向引导和多轮调处,双方于7月2日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并当场兑付到位,案件至此得到稳妥化解。

  下一步,雷溪法庭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立足职能优势和功能定位,认真分析研判涉企解纷情况及辖区企业涉法诉求,及时充实和更新涉企法治课本,用好用足典型涉企案例普法释法及教育引导作用,用心用情用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发展利益,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护企业安商的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正能量。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03/2024070358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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