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对肥东农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琼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安徽省监委指定,蚌埠市蚌山区监委对张琼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经查,张琼身为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推荐提拔时拉票助选,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私德不正;利欲熏心,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任性用权,毫无底线原则,非法侵占单位资金,违反国家规定发放巨额贷款。
张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农信社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琼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安徽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信社纪检监察组,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