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首付、准现房拎包入住”、“现房0首付、限时补贴6万”。日前,零首付、负首付广告开始在各大社交平台“刷屏”。专家表示,零首付、负首付更多只是营销噱头,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会通过分期支付、延期支付等方式短期降低购房者首付门槛。为此,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 经调查发现,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并非个案。在开发商的话术中,“稀缺楼盘,坐拥宁静”,可能是“项目比较偏僻,周边人气不足”;“千亩大盘,成熟社区”,可能是“开发周期比较长”;“湖景洋房,水景园林”,可能是“小区里有个小水坑,坑边可能有围栏”……。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以来,江西法院一审共受理因开发商虚假宣传引发的涉房纠纷案件达271件,其中2020年为65件,2021年为94件,2022年112件。该类案件社会关注面高、风险传导性强、牵扯人员众多,需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兼顾多方诉求,从而促进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商品房虚假宣传是指为了某种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的含有不真实的内容,或者对广告的主要事实表述不完整,欺骗和误导公众的广告。虚假宣传不断折射行业漏洞,一方面,行政处罚力度尚显不足,开发商所付出的代价,经常是要小于收益;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不足,购房者存在盲从心理,极易引发群体诉讼。与此同时,案情复杂裁判标准不一,一定程度上加大审判难度,造成诉讼冗长。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遏制房地产虚假宣传现象,需采取加强法制建设、落实普法宣传、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多种举措,标本兼治形成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此,笔者建议: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社会信用专门立法,推动建立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实现社会信用的法治化,从而引导市场主体诚信交易、守法经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通过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在融资、拿地、预售等各方面进行严格限制等举措,以及引入退房和索赔的双重惩罚等措施,提升其违法代价,确保“保交楼、稳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其次,落实普法宣传。努力培育信用文化,强化诚实信用观念,使不诚信者受到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惩罚,长抓不懈,久久为功。通过典型案例、庭审公开、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大对《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既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广告从业者的法律观念,也提升购房者证据意识和诉讼能力,引导其通过向市场监督局举报或诉讼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再次,强化市场监管。坚持“三结合”原则,即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格督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加大对含有夸大宣传、虚假违法内容、绝对化用语及引人误解的房地产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最后,加大处罚力度。严格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的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大大提高虚假宣传的违法成本。坚决做到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要敢于碰钉子,敢于硬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真正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的效果,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氛围,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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