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关于对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发挥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在守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7月8日,怀仁市人民检察院与怀仁市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丽芳,怀仁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寇文静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签仪式。
会上,双方就如何发挥自身职能特点与优势,合力推进全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双方一致认为,共建维护残疾人权益协作机制,有利于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实现“1+1>2”的良好效果。双方要依托机制建设,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强化工作衔接,通过建立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和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促进残疾人各项合法权益的享有和实现,努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保护协作新局面。
下一步,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贯彻落实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在劳动就业、教育、康复、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民事纠纷和涉及残疾人权益的行政行为的审查与监督,用司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涉残疾人权益案件,让检察履职真正被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来源:怀仁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