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召开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传达了全省部署会议精神,就本市试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认清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到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承担的协调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督,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统筹做好设立执法监督员和企业联系点、与12345热线联动、与网络舆情监测对接、开展复执联动等工作,不断拓宽执法监督渠道。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及部署应用工作,实现科技赋能。
会议指出,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盯紧时间节点,采取更有力措施,全面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有效监督和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要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试点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尝试,为全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