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洞口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蹊径另辟”又执结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因对邻居林某国不满,林某文将盘式小四轮车故意不完全停进自己的车库,阻碍林某国的正常出行。两人因而发生纠纷,林某国诉之法院。洞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要求被告立即排除对原告的通行妨害,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共同的道路上。 判决生效后,林某文不主动履行,林某国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是一种禁止性的行为,具有反复性与灵活性,如不解决林某文思想上的问题,将难以取得实效。走访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不但存在亲戚关系,且都对村前支书林某财很信任。承办法官将工作重心转移至林某财身上,通过其做双方工作,最终取得成效。 为了有效破解“执行难”,洞口县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开门办案,建立“法院+基层组织”化解模式,不断拓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朋友圈”。将执行工作与基层自治组织、网格员等力量实现在线连接,形成覆盖乡村的多层次纠纷解决机制,取得较好效果。该院去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120件,其中利用新模式执结813件,实现比值达26%。 张某和肖某系房屋前后相邻的邻居。2023年11月,肖某未经审批在房屋空旷处扩建了20平方米的房间,其墙体距离张某房屋墙体不到20公分,严重遮挡张某房屋的通风、采光、排水。交涉未果,张某遂将肖某告上法庭,并胜诉。在案件执行阶段,承办法官考虑到实际情况,邀请社区、司法所、城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经耐心劝导,双方握手言和,肖某提出愿意主动拆除违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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