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亲戚的身份信息注册虚假网店,在“双十一”“ 618”等促销季聘请网络刷单手进行虚假刷单购物,以此赚取网购平台给用户发放的优惠红包,两男子在2年时间内共造成网购平台损失约80万元。
7月4日,记者从孝感市应城警方获悉,涉嫌诈骗罪的应城籍男子曾某、李某日前被警方抓捕归案。
涉案的两名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今年4月17日,北京市某网购平台的安全调查部职员刘先生来到应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被应城籍的商家骗取公司补贴,造成巨大损失。
据报案人介绍,为了回馈用户,其公司会定期给用户发放不同面值的优惠券和超级红包,用户使用这些券在平台上购物可以抵扣对应面值的现金。
交易完成后,平台会将使用的优惠券和超级红包的等额现金一并结算给商家。
但是,公司最近却发现,有恶意商家通过制造虚假交易、伪造物流发货的方式,骗取平台给予的优惠券和超级红包。
通过对刘先生提供的商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等电子数据进行调查,民警发现共有7家公司旗下的27家店铺参与了此事,这些店铺的开设人和实际掌控人显示是同一伙人,大多数都是应城户籍,公司地址登记也都在应城、武汉两地。
调查至此,民警决定先对这伙公司法人进行研判。
经过近两个月的分析侦办,办案民警终于理清了这伙人的关系。
这伙人不仅存在亲戚关系,而且都与2名应城籍男子曾某(男,35岁)、李某(男,35岁)有关。
6月18日,办案专班分别在应城、武汉将曾某和李某抓获。
面对警察的讯问,两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1年,曾某从广州回到应城老家,这期间曾某想到以“空包”形式来刷单去赚取网上大平台的红包,就找了老乡李某一起合伙做。
曾某负责用岳父、妻姐、姐夫等人的身份证信息注册公司,再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服装类的商品。
专门注册公司用于诈骗
到了“双十一”“6.18”这样的时间节点,曾某大量征集网络刷单手购买自己店铺的商品,再把本金和佣金返给刷单手,以赚取平台返给用户的红包。
李某负责在网上联系快递公司进行虚假发货,通过完善快递信息,让平台误认为订单是在正常的流转。
警方已核实,嫌疑人曾某、李某两人诈骗金额累计达80余万元。
目前,警方已为受损平台追回钱款4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稿件来源:极目新闻、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