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清水秀 村美人和
——周宁公安践行“三库+碳库”理念精耕“生态警务”
□记者 黄锡顺 王淇锋 通讯员 叶玉萍
周宁县群山抱城,平均海拔800米,层峦叠翠、绿意盎然,生态优势日益彰显,森林覆盖率达72.96%,空气质量优良比例达100%,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素有“中国天然氧吧”之美誉。
为了守护这幅山清水秀、村美人和的“绿色画卷”,近年来,周宁县公安局积极践行“三库+碳库”生态理念,全力推进“生态警务”建设,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全力组织开展“昆仑”“清风”等专项行动,坚定不移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延伸“生态警务”触角
“过去进山抓石鳞,下夹子捕野猪、麂子的情况时有发生,还好有民警进行宣传,现在村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增强了,野生动物也逐渐多了。”谈及近年来辖区派出所“生态警务”工作开展情况,七步镇后洋村党支部书记张妙香感触颇深。
“警察同志,我在路边看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看起来像鹰,请你们救救它吧。”3月20日,七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到一只褐色羽毛,腹部长有白褐相间斑纹的鸟在不断地扇动翅膀,显得格外警惕。经核实,这只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棕腹鹰鹃。由于该棕腹鹰鹃身体无明显外伤,判断是在路边驻足休息,随即警民携手将它带至野外适宜处放生。
生态保护,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近年来,周宁县公安局全面践行“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理念,将“生态警务”触角延伸至村庄里巷,围绕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高频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周宁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呼吁群众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让自发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共识。
多元共治绘“生态画卷”
4月,是周宁竹笋采收旺季。为确保山林的安全与秩序,民警也在此期间开展严密的工作部署与巡林,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周宁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区域联防协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巡护网络,定期组织警力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巡查清理林区内的网套及捕猎夹等工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同时,周宁县公安局全力推动“林长+警长”林区警务新模式落地落实,根据各派出所警力实际及辖区需要,动员统筹镇村干部、护林员、群防群治力量、治安积极分子等各方力量,明确网格范围,细化网格到人,责任到人。2023年以来,累计排查重点部位100余处,及时制止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40余次,排查化解隐患30余处。
此外,周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动联系县林业、环保、应急、市监等行政职能部门,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机制,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提升联合整治质效。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联合执法25次,检查宾馆、饭店及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288家次,严防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及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共同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点燃小小的杂草而引发一场大火,让浦源镇进登村的郑某荣始料未及。1月中旬,森林警察大队侦办一起林地失火案,郑某荣因点燃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约53亩。
办案过程中,因过火林地的现场地形凹凸不平,民警无法拍摄现场全貌,证据一时难以固定。随即,该大队迅速调配无人机到场支援,确定起火点位置,通过图像回传,办案民警清晰地查看到案发现场概貌,成功拍照固定证据。
这是周宁县公安局利用科技力量助推“生态警务”的一个生动案例。一直以来,周宁县公安局因地制宜推进警用科技装备在实战中运用,实现对生态保护区内违法犯罪行为前端探测,做到在预警信息出现后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实时监控、实时预防,大大降低涉生态案件的发生,也为案件快速侦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周宁县公安局以超强力度、超常举措严厉打击危害百姓舌尖安全、破坏绿水青山的食药环森领域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共侦破食药环森领域案件34起,采取强制措施40人,收缴放生各类野生保护动物72只(头)。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