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的全力配合下,依法开展了一次异地强制执行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新抚区法院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金某及其丈夫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告知其履行还款义务,金某、刘某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执行。执行干警迅速制定周密计划,与银州区法院沟通对接后(银州区法院派人增援,提供执行办公场地),开展异地强制执行行动。
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鄂志英、郭松带领4名司法警察按照原定方案划分两组,一组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寻找,另一组前往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银行等地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到达金某、刘某居住小区后,执行干警发现其已离开住处。
经过研判后,执行干警认为金某、刘某只是正常离开,于是安排了布控。顶着超33摄氏度的高温在小区蹲守了近8个小时后,执行干警终于发现了金某行踪,将其强制带回银州区法院进行释法说理。
在执行干警语重心长的劝说下,金某终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承诺分期还款,至此,本次异地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