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聚焦基础建设、审判质效、队伍建设等工作重点,对全省人民法庭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7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常宝堂告诉记者,省法院近期开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从落实人民法庭指导责任、开展人民法庭检查、抓好人民法庭常态督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
全省各中院在6月30日前已全面建立法庭工作台账,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牵引,明确细化了对辖区各法庭的指导责任。各基层法院从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群众工作、基础建设6个方面,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创建计划,确保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人民法庭整体建设提升。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法院聚焦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9个法庭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西安临潼法院雨金法庭等24个法庭获评陕西省“枫桥式人民法庭”;10篇法庭建设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同时,全省人民法庭坚持执法办案与参与基层治理两手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同发力、互促进。截至目前,全省人民法庭已对接各类调解组织4846家,选聘调解员9904人。(记者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