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事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军事法院)组成普法宣讲团,由两院领导亲自带队,走进某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普法宣传活动。
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娄宇红与部队及北京军事法院领导开展座谈交流,与会人员围绕军地司法协作、部队法治教育等方面工作展开交流研讨。活动中,娄宇红副院长向部队官兵代表赠送了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品。
结合部队官兵实际需求,北京一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琦、北京军事法院第二审判庭庭长于宁共同完成了一堂深入浅出的法治教育课。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遗产,是可以继承的……”张琦在《民法典背景下常见涉军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解析——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权属变动纠纷案件》的主题讲座中,详细解析了民法典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权属变动的法律条款,并通过一系列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了该类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例如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以及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如何分割等,引导官兵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于宁则以《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做好部队预防犯罪工作》为主题,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剖析,重点讲解了军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明晰了部队官兵思想和行为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引导官兵们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
近年来,北京一中院与北京军事法院联合开展多次送法进军营活动,深入一线官兵宣传法律知识。下一步,北京一中院将继续加强军地法院协作,持续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积极传递法治声音,不断拓宽普法新思路、新方法,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为官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和法治服务,进一步提高官兵办事找法、遇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以实际行动谱写司法拥军新篇章。
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