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一场意外,让13岁的小丽遭遇不法侵害后落下一身病。犯罪分子虽已认罪服法,小丽却没能收到一分赔偿。今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市检四分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筛查模型发现这一线索后,第一时间给小丽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她带来了一线希望。
2024年4月,市检四分院依托“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筛查模型”发现,一名叫小丽的13岁女生多年前曾遭遇不法侵害,罪犯虽已认罪服法,却未能实际获得任何赔偿。小丽现在生活如何?承办检察官带着疑问通过原承办机关联系上了小丽的父亲。
“案发后直到今天,罪犯一分赔偿都没给我们!”年过花甲的小丽父亲见到检察官后回忆往昔,泪如雨下。“当年小丽被伤害后,精神异常,再也没回过学校,眼睛都哭瞎了,走路比我们还不稳,全靠我们老两口一直照顾她到今天。”
震惊之余,检察官迅速开始调查核实工作,以确定能否给小丽申请一笔司法救助金。检察官走访了小丽家所在社区,并前往小丽就诊的各家医院,调取其近年来就诊情况,发现她患小脑共济失调,双眼白内障,需长期服药,且小丽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商业保险,更从未接受过社会救助,日常生活全靠父母微薄的退休金。
图为检察官走访多家医院查询小丽就诊情况
2024年5月,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小丽的父亲作为委托代理人,正式向市检四分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接到申请后,市检四分院从快完成案件审理,确定小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综合考虑其治疗费用、家庭情况等因素,决定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四万元。
图为检察官走访申请人社区及家中了解生活情况
6月,检察官再次来到小丽家中,亲手为她送上司法救助金。听完检察官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老两口搀扶着行动不便的女儿向检察官哽咽道谢,并于事后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谢意,上面写道:“高效规范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人民。”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市检四分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办案履职中关注困难妇女等重点人群,积极主动找准落实检护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