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对信访案件、多年积案的化解处理高度重视,全面建立落实“有信必复”机制,通过院长督办涉诉信访案件、院领导接访等措施,有力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多年未结积案。
我院执行局办理的赵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经本院判决后,判令张某偿还赵某借款270000元,赵某于2015年向本院申请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的执行问题,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执行,被执行人以年岁较大、唯一住房等理由,抗拒执行,致使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双方当事人均多次进行信访,属于本院重点信访案件。今年,申请执行人赵某又再次对该案执行进展进行信访。
在接到信访诉求后,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该信访案件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华批转,由我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骏接访。马骏副院长对此高度重视,亲自接待申请执行人,详细了解了信访诉求,传唤被执行人对其释法说理,安排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在全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和面临的困局之后,马骏副院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面对强大震慑力的执行措施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态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至此,一桩十年未能执结的信访难案,以房屋过户以物抵债的方式顺利执结。看到法院工作人员的付出与努力以及当前的执行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并息诉罢访。
下一步,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树牢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坚决贯彻院党组关于信访案件办理的各项部署,坚决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想法,以更严措施、更强力度、更多方法,努力化解信访案件、多年未结积案,全力推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更加良好的执行新形象。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