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最终目的其实是在于修复破裂的社会关系,确保社会和谐,但我们也要坚持小案不小办这一原则。”承办检察官在承办一起轻微刑事案件时表示道。 释法说理,主动调解 2023年1月,因停车一事,陈某、刘某、徐某发生口角之争,并演化成斗殴事件,争斗过程中,徐某身体多处受伤。 经鉴定,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件在移送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范畴,遂秉持宽严相济这一准则,将调解程序前置,组织双方就该案多次进行调解。“我们需要的是真诚的歉意”,调解过程中,徐某及其家属对和解有自己的切实要求,而陈某与刘某对该案也表示出了赔偿意愿。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及时向双方阐述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并提出建议。在陈某及刘某家属向县司法局公证处提存赔偿保证金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对二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多方联动,促成和解 为切实从源头上化解此次纠纷,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该案办案民警参与到本案的调解中来,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约谈会面等方式,详细地了解了双方的心理、情绪和想法,并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的释法说理工作。“矛盾纠纷的调解需要三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而我们正是这个努力的助推剂。”数次调解虽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是承办检察官并未放弃,最终,在检警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自身问题,并就该问题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讨论,最终三人达成和解,并握手言和。 公开听证,定分止争 本着“应听证尽听证”这一原则,同时为消除认识误区,形成共识,该院在该案件移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还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会上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等参加会议。承办检察官在详细介绍案情及办理情况的同时,也就该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认罪认罚情况作了说明,提出对陈某和刘某作不起诉决定意见。参会人员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并给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承办检察官所提作不起诉决定意见表示认可。通过借助外部力量,该院有效地解决该案争议矛盾,本案就此尘埃落定。 “以轻微刑事案件作为一个突破口,以司法之力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是我院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有力实践。”承办检察官在结案后表示。近年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职,以刑事和解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