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 治未病
——南平延平法院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曾兴冰
“老陈,最近气色不错吗,近来身体可好?”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世文、主审法官林洁、塔前司法所所长李春来一行来到海拔近千米的塔前镇坑柄村回访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维。
“还行,感谢你们帮我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让我每天可以自由自在地在一亩三分地里播种希望,收获劳动果实。”陈某维边说边递上西瓜。
陈某维今年72岁了,在家排行老大,家里有兄弟六个。前些年,他得了前列腺癌,虽然进行了手术,但还是留下了后遗症,现在天天都要绑着成人尿不湿,生活因此捉襟见肘。
2023年4月17日,陈某维在塔前镇坑柄村土名"上厝珑"的农田使用打火机点燃芦苇、杂草焚烧,不慎跑火引发附近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共计219.04亩,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计85.57亩;受损林木直接经济损失共计63100.07元,其中林地上林木资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3057.34元。
大火过后,陈某维因涉嫌犯失火罪被提起公诉。
“考虑到陈某维身患癌症,基本没有赔偿能力,如果不做好化解工作,一件失火案必将衍生出23件民事诉讼案件,而后还会再多出23件执行案件。为此,我想到了我院建立的乡镇法官工作站机制,于是就把案情向塔前镇法官工作站挂点法官郑世文做了汇报。”林洁表示,只有把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才能防止一案生多案。
之后,郑世文第一时间联系了塔前司法所所长李春来。
坑柄村不大,人口不过几百人,几乎都姓陈,同属一个宗族,彼此之间大多是兄弟关系或叔侄关系,李春来深入实地调查后,发现有调解的基础。
原来,受灾的林农都知道陈某维的困境,也十分清楚他赔偿能力有限,但是火灾发后,他连个赔礼道歉都没有,受灾户心里有气,堵得慌,于是就准备起诉陈某维支付赔偿款。
“各位乡亲,烧荒引发火灾给大家造成损失,我的确有罪,我也是悔不当初,我真诚地向各位赔礼道歉,同时也请大家给予谅解。”在调解会上,陈某维诚恳地道歉。
“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有话好说,有事好商量,只要你认错了、悔罪了、道歉了,至于赔偿,多少给点就好了。”受灾户纷纷表示可以让步。
看到受灾户都如此善解人意,陈某维家属拿出1万余元帮助他赔偿各受灾户。虽然受灾林农的实际损失远远大于拿到的赔偿款,但他们都一致表示了谅解,纷纷撤回起诉。
鉴于被告人陈某维涉民事部分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延平法院于2023年12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维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
近年来,延平法院联合区司法局自2022年4月建立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站机制,21个乡镇(街道)均有一名员额法官挂点,挂点法官定期下沉乡镇(街道)和村居,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指导和普法工作,一旦辖区发现矛盾纠纷,挂点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同向发力,能动司法,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上述案件就是一个缩影,陈某维得到了村民的谅解,获得了缓刑机会,相较于在高墙内服刑,在家边接受社区矫正边养病那是最好的结果;对受灾户而言,一千不如八百现,这也是最好的结果。”郑世文表示,这个案件的处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