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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下楼不再“上下为难”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老楼加装电梯耽搁近一年,难就难在电梯井位置早已被低楼层业主占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法官“三顾茅庐”巧调和促共识——

  让上下楼不再“上下为难”

  □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张鸣水 陈结源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提升小区业主幸福感的一项民心工程。然而实践中,不同楼层的业主常因电梯加装问题产生分歧。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电梯加装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低楼层占用电梯井

  高楼层请求复原貌

  三明市某老旧小区某楼栋单元的高楼层住户与低楼层住户因加装电梯引发纠纷。2023年8月,高楼层的17名业主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低楼层的4名业主,要求这4名业主恢复该楼电梯井的原貌,使电梯能够正常安装使用。诉讼过程中,1名被告业主自愿退出其占用的电梯井位置,17名业主遂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另外3名被告业主高某、王某、周某退出其各自占用的电梯井位置。

  2023年10月,经三元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3名业主同意于2023年12月前腾空并退出占用的电梯井位置。然而,该调解书生效后,高某、王某、周某未按约定内容履行义务,17名业主遂于今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加装进度陷入停滞

  法官实地勘验现场

  “调解协议生效都过去这么久了,一定要让他们把电梯井的位置退出来!”“低楼层住户不退出占用的电梯井位置,我们这电梯就没办法正常安装。”“对呀,我们这些高楼层的住户好多都是老人小孩,天天上下楼梯多不方便。”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中,承办法官大致了解了前来申请执行的17名业主的诉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民生所盼,耽误不得。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高某、王某、周某发出《执行督促履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17名业主中的两名委托代理人郭某和葛某了解案件详细情况。

  为更好地解决纠纷,将生效调解书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在立案次日便上门核查电梯井情况。原来,案涉被占用的电梯井位于3名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内,已成为被执行人房屋的一部分。若要安装电梯,则需要进入被执行人的房屋重新将电梯井的位置隔断、砌墙,这就需要被执行人配合施工;若直接从被执行人的房屋外面敲入电梯井的位置砌墙,又会使被执行人房屋变为“开放式”,给被执行人生活带来不便,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法官“三顾茅庐”调和

  电梯四平八稳“落地”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先是挨家挨户前往3名被执行人家中做调解工作,仔细倾听他们的诉求,并就他们提出的问题予以合理解释,降低他们的抵触情绪。“据调查,电梯井是开发商当初在承建时就预留好的位置,属于公共区域,你们占用是不符合规定的。但该电梯井当时未做明显标识隔断,所以你们误把电梯井位置占用到自己房屋内这件事,也可以理解。”法官劝解时打出了“情理+法理”组合拳。

  见3名被执行人皆有松口的迹象,承办法官继续“乘胜追击”,将3名被执行人和业主代表召集在一起,从双方角度出发、指出同为邻居的共识,唤起他们的情感,引导他们将心比心,从对方角度看待问题。同时,法官继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3名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便民利民的好事情,况且楼上那么多老人小孩,尤其是住9楼顶楼的,每天上下爬楼梯多不方便。既然去年经法院调解你们已经同意腾空并退出占用的电梯井位置,那就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早日退出电梯井位置,让邻居早日用上电梯,否则你们需要承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最终,3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愿意履行调解书的内容,但申请执行人要求入户隔断、砌墙的施工时间均为工作日,其要上班没办法配合。于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到申请执行人协调,将施工时间改为被执行人方便的晚上或者周末,加装电梯的进度有了质的飞跃。

  经过一段时间施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回访得知,现该电梯安装工程已施工完毕,待验收通过后即可投入使用,僵持了近1年的电梯安装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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