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通过支持起诉,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让群众安心。
2001年,因自然灾害原因而撂荒、弃耕的土地被当地村委会二次承包给徐女士和她的丈夫(已去世)进行耕种经营,承包期限为30年。2017年,村民们一纸诉状将当地村委会列为第一被告、徐女士及其丈夫列为第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土地流转协议书》《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二审终审法院判村民胜诉。
徐女士十多年来投入的心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这些损失又该如何弥补?
近日,大石桥市政府为化解此案的矛盾,向大石桥市检察院寻求法律支持。大石桥市检察院检察官们深入了解案情,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决定由包案单位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大石桥市检察院、大石桥市水源镇政府共同接待徐女士。
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水源镇党委书记齐彦平,大石桥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孙卫一行到达水源镇政府,与徐女士面对面进行沟通,耐心安抚徐女士的激动情绪后,对徐女士提出的各项疑问进行了解答,并为徐女士细致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消除了徐女士的顾虑,化解了徐女士多年的心结。经过一个小时的耐心沟通、细致分析,检察机关当场决定对徐女士支持起诉,徐女士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