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梁家村村民崔某带着用一米多长的红纸写下的感谢信,来到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退回到2021年8月23日,在崔某和妻子郑某居住的回迁楼里,合计52769元的财物被包某、汪某盗走。突如其来的犯罪侵害让崔某一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后经法院判决,包某、汪某虽然盗窃罪名成立,却无退赔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挽回损失,崔某夫妇一筹莫展,生活陷入绝望的境地。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崔某以包某、汪某未进行有效经济退赔、法院判决量刑畸轻为由向明山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控申部门依法受理了此案,调阅相关案件卷宗,推进申诉案件办理,并多次到被害人家里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难题。
经过细致走访调研,办案人发现被害人崔某一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以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于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崔某、郑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在得知明山区检察院为自己申请2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崔某被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所感动,请人在长长的红纸上写下了感谢信。
近日,明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威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崔某手中。崔某拿着钱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