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的樊大爷紧皱的眉头舒展了,精神也好了许多。就在前不久,樊大爷收到了在南昌青山湖区检察院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樊大爷因琐事被李某故意伤害,经鉴定,樊大爷的伤情为轻伤二级,住院治疗已花费1.6余万元。樊大爷受伤前在医院做护工,其妻子身体不佳无工作,儿子于2017年去世,儿媳改嫁,孙女未成年系低保户由樊大爷及妻子抚养,生活非常困难。 该院在电话回访中了解到樊大爷因被李某故意伤害,未获得赔偿,认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电话指导樊大爷申请司法救助。本着“应救尽救、救急解困”的原则,为其启动紧急司法救助审查程序,申请司法救助金。并积极与当地民政、街道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开展对樊大爷一家后续帮扶工作。充分彰显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