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安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督促履行"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且在调解后积极督促被告主动履行赔偿款,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实质性化解。 2023年11月14日,被告况某驾驶其所有的小型汽车与原告刘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况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上万元。出院后,原告与被告及保险公司协商,因协商未果,遂诉至本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即与被告况某及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况某认为其购买了保险,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全额赔偿,而保险公司则提出原告的误工费证据不够充分,需扣除非医保用药、扣减误工等费用。 为促进矛盾快速高效化解,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原告提交的误工等证据材料,考虑到被告况某之前已经垫付了部分费用,承办法官遂从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方面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同意撤回起诉。 调解不是终点,实质解纷才是目的。因为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暂未通过,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之后主动在微信群中督促被告保险公司在调解方案通过后及时履行约定的付款义务,直至被告按约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案件才真正画上圆满的句号。 一直以来,高安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执前督促履行,一体推进诉源、执源治理,真真切切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力量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