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采用“预罚款+全程督促”的模式执结一起大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执行效果。 据悉,被执行企业某建筑公司承建某项目后,将其中部分工程发包给申请人马某。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尚欠马某部分工程款未支付,马某为此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建筑公司分期向马某支付所欠工程款134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建筑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马某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立即依法冻结了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反复对其法定代表人普法释法,再三讲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但建筑公司态度消极,一直拒绝主动兑付执行款。 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经调查发现,建筑公司曾收取到了一笔高额工程款,但其既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支付该案执行款。核实情况后,执行团队果断依法向建筑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要求其在期限内履行生效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司法罚款20万元的处罚。送达该通知书时,执行法官明确警告建筑公司,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如不尽快予以纠正,其必将面临法律严惩。为确保该案尽快得到解决,执行团队保持全程督促,实时监控执行进展,视情况做好相应处置。 经法律威慑和教育警告,建筑公司主动做出履行承诺。8月8日,建筑公司遵诺将执行款全额汇至法院账户,案件宣告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