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2023年10月成立的“检锋”郑鸿燕检察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刑事检察检察官和优秀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力刑事检察人才“尖峰”、打造高质效办案“尖峰”、淬炼斩击犯罪“剑锋”,持续深化素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以“三个聚焦”举措,创新推动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效办案 筑牢办案根基
依法惩治犯罪,是检察机关维护稳定的基本职责,工作室承办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由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双督办的宋某某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在侦查阶段,工作室先后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10余次,引导督促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对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该案系四川打击的首例通过空港口岸持证偷越,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的案件,对维护国(边)境秩序有着重大意义。
工作室始终保持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身边案”依法严厉打击态势,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如:办理的杨某高空抛物案,公安机关拟对该案作治安案件处理,工作室通过“检警”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杨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对该案立案监督,检察官对杨某充分释法说理,向其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持刑事和解,杨某向被害人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化解了矛盾。该案系绵阳全市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对于辖区认定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毒品犯罪,工作室通过提前介入、提出侦查意见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对涉累犯、再犯等社会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办理黄某某贩卖毒品、洗钱案中,侦查机关仅移送起诉上游毒品犯罪,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同时构成洗钱罪,在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及自行补充侦查后,将洗钱罪和上游毒品犯罪一并提起公诉,该案系绵阳全市首例毒品自洗钱案件。
聚焦高质效办案 推进社会治理
工作室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等部门协作配合,细化轻微刑事不起诉案件社会公益服务举措,探索建立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推动多方参与社会共治,延伸做好不起诉的相关工作,推动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工作室严格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等,深入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与涪城消防大队召开消防安全监督联席会议,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涪城区民政局、涪城区公安分局召开养老安全监督联席会议,联合开展养老安全专项监督,以窨井盖治理、寄递行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养老安全为着力点,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聚焦高质效办案 抓实队伍建设
工作室努力打造“办案育才”模式,筑牢“人才支撑”。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以资深骨干为主体、优秀新人为辅助的办案单元,实行“1+1”人才配置机制,实现“办理一案、培养一人、带动一院”,让办案力量渐进式增长、良性迭代。
刑事出庭能力,是公诉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工作室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定期开展青年干警出庭素能培训,针对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文书写作、案件办理、出庭能力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并组织模拟论辩,以“理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警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及运用法律的思维能力。工作室1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1人荣获“全市公诉业务能手”。
工作室以典型案例、信息调研为抓手,持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办理的付某盗窃侦查活动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践运行研究》课题成功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检察院检察理论一般课题研究。去年10月以来,报送信息文稿被《检察日报》采用2篇,省级媒体采用10篇。
时光荏苒,华章日新。“检锋”郑鸿燕检察官工作室将持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办案团队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更高水平的平安绵阳建设贡献涪城检察力量。
(郭维 朱建华 赵银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