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助力现代化美丽新同心建设,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在乡村治理领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农村地区集体资产承包、水利兴修、农田改造过程中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强揽工程、围标串标,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严重损害乡村振兴,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
2.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养老诈骗黑恶势力。
3.网络“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恶意网评索财、网络水军滋事等电信网络领域黑恶犯罪行为。
4.在金融放贷领域,以投资理财名义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
5.在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抗法、制假售价、侵犯知识产权、操控市场价格、借机哄抬物价、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
6. 在教育行业领域,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寻衅滋事行为,向未成年人学生敲诈勒索,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校园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从事“校园贷”、“套路贷”等黑恶势力。
7.在医疗卫生领域,以非法手段威胁、操控、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违法行为,欺诈医疗、强制消费等黑恶势力。
8.其他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以及对黑恶势力的包庇、纵容的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证据,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站、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举报、提供线索,具体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12309或0953-803200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节假日除外)。
2.举报网站:www.12309.gov.cn
3.举报信箱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检察院大门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