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推动实现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健全监督体系,构建监督新模式。建立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网络。同时,推动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督促派驻机构建立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内设纪检机构室等各方面贯通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派驻机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监督精准性、靶向性、实效性不断提升。
发挥“前哨”优势,提高监督精准度。通过派驻机构不断强化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直面问题、端正作风、补齐短板、提升能力、积极作为。同时,积极破解派驻干部特别是组员年龄偏大、计算机运用能力不足的现状,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把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高、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综合素质。
深化实践探索,释放监督高效能。在日常监督过程中,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探索开展对账式、融入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等,对重大事项主动出击、提前介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定性量纪、精准实施问责追责。同时,提升自行立案审查调查水平,让派驻纪检监察组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