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房现场。 8月15日,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厂房纠纷案件,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及吉首经开区园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依规强制腾退2880平方米厂房。 有序拆除厂房设备。 据悉,吉首某某食品公司房屋承租吉首某某建设公司一处厂房进行生产,但吉首某某食品公司未按期支付租金,也拒不退还厂房,吉首某某建设公司诉至吉首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吉首某某食品公司未主动履行,仍继续生产。该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未果,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但吉首某某食品公司腾房期限到期后仍拒不履行,也未主动腾房。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该院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给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做工作。 上午9时许,在各方人员的全程现场监督和见证下,该院执行局局长带领执行局干警们前往案涉厂房开展腾退工作。经多次耐心疏导被执行人焦躁情绪后,执行人员仔细核查被执行人厂房内设备设施,采取先大后小,按图索骥的方法,认真清点完成资产登记、贴签并有序组织人员拆除、搬离。 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进行现场勘查。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解腾房工作安排 。 下午6时许,腾退工作接近尾声,一场历时近8个多小时的执行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核查被执行公司资产。 本次腾房活动是在湖南省“湘执利剑2024”暨“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专项执行活动背景下,开展的“三个一批”活动(即集中发布失信黑名单一批、集中拘留一批、集中腾房一批)。自今年6月中旬以来,吉首市人民法院在天虹商场、和盛堂商场等人流集中地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失信黑名单,集中拘留逃避执行6人,集中腾退房屋5处。 有序搬运被执行公司资产。 下一步,吉首市人民法院将以“三个一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执行措施,强化拘留、罚款、腾房等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姑息“老赖”拒执行为,以司法之力支撑和服务吉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审:邹婵 二审:赵欢 三审:李琨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2/50/141852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