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永顺县森林公安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中坚力量,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夏季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违法犯罪。 以执法“利剑”斩断破坏生态资源的“黑手”。2024年以来,永顺森林公安共立刑事案件8起,破12起,破获省督案件1起,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起诉17人。 在侦破龚某某非法采矿案时,民警借助公安大数据平台,多警种紧密协作,在证据资料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大量走访求证,查清了犯罪嫌疑人连续三年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这起案发时间长、跨区域作案的非法采矿案的成功告破,对非法开采国矿采资源违法行为形成了极大震慑。 2024年5月,民警发现青坪镇某山林中的树木有被大量砍伐迹象,于是迅速展开调查。经查,2023年10月,樊某某、王某某、龚某某等人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用油锯砍伐大量林木进行贩卖,共采伐桤木240株,立木蓄积77.4206立方米,采伐迹地面积41.3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该案的成功告破,有效维护了当地生态资源的安全。 以宣传“号角”吹响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推手”。永顺森林公安不仅严厉打击破坏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还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民警走进企业、社区、乡镇,大力普及“森林防火”“十年禁渔”“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排查火灾隐患6处,处置野外违规用火5起,营造了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2/57/1417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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