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追讨欠薪,我们已足额拿回工资!”近日,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被害人开心地向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检察官报喜。近年来,该院坚持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积极能动履职,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过程中,始终以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为重点,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萍乡某餐厅自开业以来一直正常经营,后由于疫情原因,餐厅经营受到影响,餐厅老板曾某某以此为由不予发放员工前期工资。2023年,餐厅员工联合要求曾某某发放工资,因曾某某始终拒绝支付,30余名员工迫于无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曾某某在拒不支付员工工资,且明知因拖欠工资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况下,仍故意滞留外地拒不配合调查。事后,曾某某被民警抓获。该案刑事立案后,该院主动介入参与矛盾调解,在多方配合下,同年8月,谢某某等30余名员工被拖欠的76833元工资及押金被全部追回。 2023年,甲公司将萍乡市某小区项目工程承包给陈某某、卢某某,陈某某后又将项目中的木工作业分包给了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由肖某某直接负责分包项目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结算。因肖某某与甲公司、陈某某之间在工程款结算方面存在民事纠纷,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因此26名农民工工资一直未发放到位。26名农民工在联系不上肖某某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工资被拖欠情况,经听取多方意见,并组织调解,甲公司最终在上诉期间垫付农民工工资430735元,审查起诉期间肖某某将16万余元欠薪全部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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