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院多次调解,我们跟刘某自行解除了合同,租金也说好了,也不用再打官司了,多年的纠纷终于化解了。”村民代表雷某生高兴地说道。近日,经过多次调解,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及26户村民与承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及租金纠纷,村民也赠送一面书写“秉公执法司法为民 高效执行百姓满意”的锦旗表达谢意。
据悉,吉安市青原区雷家某村小组26户村民自2013年起将集资自建的一栋9层房产整体出租给刘某,租期为20年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刘某从2022年开始陆续在拖欠租金,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后经调解刘某应限时分期支付雷家某村小组26户村民租金168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雷家某村小组26户村民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刘某将雷家某村小组集资自建房整体承租后,又将房产分割出租,收取租金。除租金收入外,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 村民因为刘某迟迟未按协议支付租金,也是情绪激动,要求收回房产不再租赁给刘某。而执行法官联系刘某,其表示因为目前经济不景气,经营不是很好,租金会向想办法支付。了解到案件症结后,执行法官组织刘某和村民代表进行协商,一方面让刘某想办法支付欠付的租金,另一方面,因为双方合作出现问题,组织双方协商自行解除合同。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就解除合同的细节、租金支付等问题进行协商。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雷家某村小组26户村民与刘某2013年签订的整体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刘某配合村民与现有的承租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做房产交接。在调解期间刘某陆续支付租金56万元,剩余租金也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矛盾从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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