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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执责、护民生”,海口两级法院集中执行到位金额逾千万元

发布时间:2024-08-24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8月16日,海口两级法院开展“尽执责、护民生”第三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案件62件,执行到位金额1036.03万元,查封房产9套,开锁、交付房产3套,拘传4人,拘留5人。

  

  被执行人主动配合交付房屋。(秀英法院供图)

  执行行动增效率

  被执行人主动交付房产

  海口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某、何某华借款合同纠纷国内仲裁裁决一案,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89.95万余元尚未偿还。为此,海口中院依法对涉案抵押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一拍流拍后,二拍由买受人陈某拍得。但被执行人以唯一住房为由,对腾房时间一再拖延。

  海口中院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可依法申请唯一住房租金等规定。最终,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并积极搬迁,甚至利用晚上的时间进行腾房。8月16日,在海口两级法院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与买受人在海口中院的主持下交接涉案房产,被执行人甚至主动带着买受人办理了水电和物业等房屋入住业务。

  预处罚通知书

  维护相邻权

  8月16日上午,琼山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被执行人杜某道传来的一组照片。照片中显示,杜某道已彻底清除了与申请执行人杜某华、杜某基因空地归属争议而砌筑的矮墙、堆积的砖头及拉的线,这标志着两起长期困扰邻里关系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此案件源于一段邻里间的长久积怨。杜某道与杜某华、杜某基因一块空地的使用权问题争执不下。杜某道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该空地两侧筑起了长约16米的矮墙,并堆满了建筑材料,甚至拉起了线,严重阻碍了杜某华、杜某基正常通行。多次协商无果后,杜某华、杜某基无奈将此事诉诸法律。法院依法判决杜某道恢复空地原状,不得妨碍他人通行。

  然而,杜某道起初对判决置若罔闻,拒绝履行。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向杜某道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这一举措产生了显著效果。预处罚通知书送达后,杜某道主动联系法院,表达了愿意履行判决的决心。在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共同监督下,杜某道主动将阻碍通行的矮墙、砖头和线一一清除。

  拘留措施震慑

  一人当场履行6万元

  申请执行人冼某某与被执行人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60余万元。龙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邓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冼某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邓某某有在网络平台炫富、给高档住房装修等高消费行为。执行当天,法官团队根据冼某某提供的线索,前往邓某某家中拘留邓某某。在拘留措施的震慑下,邓某某当场向冼某某履行6万元,并提供了其亲属名下的一辆小汽车作为执行担保,约定分期履行。

  申请执行人蔡某与被执行人吴某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吴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尝试电话沟通均无法联系吴某。蔡某经核实发现吴某每周二上午会前往其哥哥位于遵谭镇的店铺帮忙。根据这一线索,执行干警早早前往某水吧店铺门口蹲守。在吴某出现后,法警迅速将其控制。承办法官向吴某释明法理,要求其积极履行义务。但吴某态度消极,依旧置若罔闻,最终法官团队依法将吴某送至拘留所执行15日司法拘留。

  善意文明执行

  让情与法并行

  在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案外人唐某某以其是该案标的房屋的租赁人为由向美兰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中止执行。经审理查明,美兰法院裁定驳回了唐某某的异议请求,恢复执行。

  今年6月,美兰法院执行局法官曾电话通知唐某某搬离涉案房屋,然而唐某某仍未搬离。8月16日,美兰法院执行局法官现场走访了解情况,发现唐某某独自一人照顾肩部骨折受伤的母亲。唐某某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宽限期,待其他同住人回来,母亲伤势稍作恢复就会搬离涉案房屋。综合考虑唐某某情况和原判决胜诉人利益,美兰法院执行法官给予唐某某2个月宽限期,唐某某表示接受。

  强制开锁

  交付案涉房屋

  吴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秀英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的一处房产。因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秀英法院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买受人常某成功竞买。虽然刘某在法院的要求下清空了房内物品,并且搬离了房屋,但在交付房屋时,刘某一直不予以配合开锁。于是执行干警联系开锁公司,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和小区物业人员的见证下强制开锁。最终,上述房产成功交付。


原文链接:https://www.hnzhengfa.gov.cn/news/fayuandongtai/show-62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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