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堆积的那些废品总算搬走了,我和楼上邻居都放心了。”“这段时间广场舞噪声小了,孩子学习休息都更好了,谢谢!”8月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教导员谢阳经常收到居民的感谢短信,而这些,都归功于“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芙蓉北路派出所辖区的湘江世纪城小区共有居民2.3万户约10万人,矛盾纠纷多发,有些矛盾双方反复报警,极大地占用了警力资源。实施“三所联动”后,芙蓉北路派出所警情下降20%以上,因为纠纷引发的案件大幅下降。 “‘三所一庭’是‘三所联动’模式的2.0版本,目前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罗晖介绍。自去年以来,长沙市公安局在全市派出所实施“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选择星沙、坡子街、洞井等30个纠纷警情多发的派出所,升级推行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巡回审判庭“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他们采取“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措施,实现“1+1+1+1>4”的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自长沙市公安局升级推行“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以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47%,其中7天内调解成功率87.5%,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5月4日,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工地急病求助警情中,发现病人家属与施工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敏锐察觉到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 当天9时,工人袁某在工地突然瘫倒在地,工友发现后报告施工方,工地安全员将袁某送至医院医治。虽然袁某无生命危险,但需要巨额治疗费用。 如何从法律角度对赔偿进行预估,在“法理情”上实现最大程度的平衡协调,并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这是一个难题。 就在双方关系紧张时,民警将袁某家属和施工方负责人带到派出所调解中心,依托“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模式,邀请人民调解员、驻所律师、法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员引导双方互相体谅,驻所律师阐述法条并按照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规定测算赔偿金额,很快促成一个既符合法理又不失情理的调解方案,最终由法官进行司法确认。一场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的矛盾纠纷得以就地化解。 8月8日晚,记者在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坡子街派出所“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看到,民警王建舒、律师王鹏宇、司法调解员吴志强等人正在开展一起矛盾纠纷调解。1个小时前,外卖小哥周峰(化名)因为停车问题与商户肖理(化名)发生纠纷打了起来,造成多人围观。调解中,驻所律师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找到矛盾源头,确保调解结果有法可依;司法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就地化解。 目前,长沙市173个派出所已全部设置“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统一标识标牌、调处程序、人员职责和工作规范,做到“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以及“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按照城区派出所人民调解员不少于2人、乡镇派出所不少于1人的配备标准,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57人、兼职人民调解员160人。 “通过推行‘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实现小微矛盾不过夜、一般纠纷无需跑、长久积怨彻底解。”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长沙市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机制,积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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