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灼下,培育大棚内,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宜春市科学院、明月山风景区林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明月山风景区等地,对“明月山野豌豆”生长保护工作开展“回头看”。“‘明月山野豌豆’长势良好,陆续开花。”宜春市科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将种子培育成苗后让“明月山野豌豆”回归野外的计划正在孵化中。 日前,这起督促保护新发现极危物种“明月山野豌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干警向宜春市人大调研组讲解“明月山野豌豆”保护经过(图/受访单位提供) 新物种面临灭绝 生长在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的极危物种“明月山野豌豆”,其为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一度遭到破坏,存活数量不足200株。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濒危物种等级划分的标准,根据其现存活数量,暂定其为极危物种级别。“明月山野豌豆”系江西省宜春市科学院研究人员于2017年在宜春市明月山风景区发现的新物种,该新物种研究成果于2021年在国际权威期刊上刊登并得到认可。 然而,因其仅分布在明月山风景区内,旅客、居民活动密集,极易被破坏,且当地村民未经审批许可,在其生长区域擅自施工,导致部分“明月山野豌豆”居群遭覆土埋压,该新物种未得到妥善保护,存在灭绝的风险隐患。接到宜春市科学院反映的问题后,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发现,“明月山野豌豆”不足200株,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制发检察建议 经检察机关多次组织宜春市科学院、明月山风景区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以及当地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后续保护方案。为推进加快制定并完善保护方案,提高行政机关的重视程度,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23日立案,以召开磋商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明确由林业部门牵头保护工作,宜春市科学院和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全力配合,从普及新物种保护科学知识、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违法行为、开展人工引种等方面落实保护举措。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新发现物种“明月山野豌豆”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而毁坏野生植物行为,并采取措施预防此类情况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联席会议初步确定的保护方案积极整改,邀请专家进行科普教育,开展普法宣传;对“明月山野豌豆”居群区域进行放牧管控,严格审批施工程序;加强巡查工作,及时反映、依法处置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推动科学保护,做好“明月山野豌豆”的人工引种培育工作,扩大“明月山野豌豆”种群;加快推进“明月山野豌豆”申报纳入保护名录工作等。 经协同治理,“明月山野豌豆”居群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改善,新物种人工培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已通过人工培育新增200株,有效降低了物种灭绝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