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促使一名涉及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当天主动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据悉,管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两案执行标的额合计8万余元。因管某在相关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相应义务,两案原告均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管某的银行账户,并向其再三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但管某一直持消极态度,经反复思想教育后仍然拒履。 9月4日,执行团队电话通知管某到庭,然而管某却声称其人在外地,其中一名申请人则表示上午看到管某就在家中。为慎重起见,执行团队随即赶赴事先已查证确定的管某现居地,结果当场查获管某。眼见扯谎被戳破,心有不甘的管某依然找出各种借口试图逃避执行。为彻底警醒管某,执行法官明确向其告知,如继续执迷不悟,法院当日即将对其依法对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执行团队的严厉警告下,管某终于明白避执已是徒劳,并当即联系近亲属筹款。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调解,管某于当日下午将其中一起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全额履行完毕,并在部分兑付后与另一案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起案件同日获得顺利解决。 |